酒莊飯館
1. 六榖

糧食作物有所謂五榖、六榖之稱。一般稱黍、稷、麥、菽(淑)、麻為五榖,加上稻,又稱為六榖。黍、稷是當時的主要食物。黍又叫黃米, 稷是小米。稷在古代很長一段時期內是最重要的糧食。稻也是主要的糧食。麥,有大麥小麥之分。麻指大麻子,古代也供食用,但不是主要的糧食作物。菽就是豆。上古常見的糧食加工品有糗(臭)、餅、餌、粥等。糗,是由糧食炒成的乾糧;餅,在戰國時就已經有了;餌,也是餅一類的食品;粥,則古今沒多大差別。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59。
2. 古代的肉食

古代的肉食,主要有牛羊豬狗雞鴨鵝魚等。古人以牛羊豬為三牲。三牲中以牛為最珍貴;豬的地位次之,在大型宴會上豬也是貴重的菜餚;羊是比較普通的肉食。古人也吃狗肉,上古家禽有雞鵝鴨等,也是古人的肉食品。當肉食品過剩,古人便曬成乾肉, 叫脯或脩(收);也有作肉醬,叫作醢(海)。上古已有醋,叫做醯(希)。以醯製鹹酸菜、泡菜,叫做菹(追)。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59-60。
3. 羹

比較講究的話,羹是用肉、魚為主料加以烹煮的。幾乎所有能夠入口的肉類都可以作羹,名稱則隨著用料不同而各異。窮人無肉就用藜菜、芹菜、葵菜、苦菜等作羹,聊以下飯。有—種肉羹,是把肉放進烹飪器裏,加上五味煮爛。所謂五味,據說是醯、醢、鹽、梅和一種菜。這菜可以是葵,也可以是韭(九)。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60。
4. 茶

中國是世界上種茶、飲茶最早的國家。起初人們並不是把茶當作飲料,而是作為治病的藥物。從魏晉南北朝至唐代,飮茶風氣才轉盛,漸漸成為一般人的飲料了。茶不僅可口,更有保健功效。近期研究發現,綠茶中有綠茶素的四種成分,能保護細胞,防止炎症和癌症。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60。
5. 「禾」是指水稻嗎?

禾,最初專指粟,即小米,後來又作糧食作物的總稱。《詩經•豳風•七月》:「十月納禾稼,黍稷重穋,禾麻菽麥。」第一個「禾」字泛指糧食作物,第二個「禾」字專指粟。「禾」字為象形文字,像垂穗的禾本科農作物。因此,後來「禾」字多與農作物有關,遂成為穀類作物的總稱。《說文》:「禾,嘉穀也,以二月而種,八月而熟,得時之中,故謂之禾。」《廣雅•釋草》:「粢黍稻其采謂之禾。蓋凡谷皆以成實為費,禾象穗成,故為嘉穀之通名,穀未秀曰苗,已秀曰禾。」
中華書局編輯部:《中國人應該知的國學常識2》,(北京:中華書局,2010),頁72。
6. 燒賣是什麼時候出現的?

燒麥,又稱「燒賣」、「肖米」、「稍麥」等,是一種以燙麵為皮裹餡,上籠蒸熟的麵食小吃。它起源於包子,與包子的主要區別除了使用未發酵的麵製皮外,還在 於頂部不封口,作石榴狀。燒賣在中國土生土長,歷史相當悠久。最早的史料記載是在14世紀高麗(今朝鮮)出版的漢語教科書《樸通事》上,記有元大都(今北京)出售「素酸餡稍麥」。 到了明清時代,「稍麥」 一詞雖仍沿用,但「燒賣」、「燒麥」的名稱也出現了,並且以「燒賣」出現得更為頻繁。如《儒林外史》第十回:「席上上了兩盤點心,一盤豬肉心的燒賣,一盤鵝油白糖蒸的餃兒。」現在中國南北方都有燒賣,在江蘇、浙江、兩廣一帶,人們把它叫做燒賣,而在北京等地則將它稱為燒麥。
中華書局編輯部:《中國人應該知的國學常識2》,(北京:中華書局,2010),頁72。
7. 元宵節吃湯圓是什麼時候開始的?

元宵節吃湯圓據傳最早在西漢時期。相傳漢武帝時宮中有一位宮女,名叫元宵,長年幽於宮中,思念父母,終日以淚洗面。大臣東方朔決心幫助她,於是對漢武帝謊稱,火神奉玉帝之命於正月十五火燒長安,要逃過劫難,唯一的辦法是讓元宵姑娘在正月十五這天做很多火神愛吃的湯圓,並由全體臣民張燈供奉。漢武帝准奏,元宵姑娘終於見到家人。此後,便形成了元宵節,人們開始在此節日吃湯圓。
中華書局編輯部:《中國人應該知的國學常識2》,(北京:中華書局,2010),頁73。
8. 「西瓜」之名因何而來?

西瓜堪稱瓜中之王,因在漢代時從西域引入,故稱西瓜。《農政全書》:「西瓜,種出西域,故名之。」西瓜原產於北非的撒哈拉一帶,由埃及傳入中亞,由中亞傳入中國的新疆喀什,由喀什傳入哈密、吐魯番,再從吐魯番傳入內地。西瓜品種很多,其皮色分青、綠,其瓤則有紅、白品種,其種子有黃、紅、黑、白色等品系。
中華書局編輯部:《中國人應該知的國學常識2》,(北京:中華書局,2010),頁75。
9. 古代的糖是什麼樣的?

中國是世界上最早製糖的國家之一,早期製得的糖主要是飴糖,而蔗糖是到了唐代才產生的。飴糖是一種以米(澱粉)和麥芽經過糖化熬煮而成的糖,呈粘稠狀,俗稱麥芽糖。自西周創制以來,民間流傳普遍,廣泛食用。西周至漢代的史書中都有飴糖食用、製作的記載。其中,北魏賈思勰所著的:《齊民要術》記述最為詳盡,書中對飴糖製作的方法、步驟、要點等都作了敘述,為後人長期沿用。時至今日,這類澱粉糖的甜味劑仍有生產,也有較好的市場,在製糖業中仍有一定地位。
中華書局編輯部:《中國人應該知的國學常識2》,(北京:中華書局,2010),頁74-75。
10. 為什麼常用「膏粱」代指精美的食物?

「膏粱」,指肥肉和細糧,泛指美味的飯菜。具體來講,「膏」是指油脂、肥肉。「粱」是指精米、精麵,也就是精加工的細糧。細糧的粗纖維含量低,澱粉、蛋白質含量較髙。經過精加工以後,脫去了皮殼,磨細過篩,進一步去粗取精,剩下的就更加甘甜,有粘性,不會粗礫難以下嚥,口感、色澤都好。在大多數窮苦老百姓只能吃糠咽菜的年代,膏粱也就成了富裕的象徵,因而代指富貴生活。《紅樓夢》第四回有:「所以這李紈雖青春喪偶,且居於膏粱錦繡之中,意如槁木死灰一般。」膏粱、錦繡就是形容吃喝穿戴奢侈華貴。
中華書局編輯部:《中國人應該知的國學常識2》,(北京:中華書局,2010),頁71。
江湖客棧
1. 劫奪婚

劫奪婚又稱「佯戰婚」或「掠奪婚」,是以強行劫奪的方式達到成婚目的的一種婚姻儀式。這種婚制是在母系氏族社會向父系氏族社會過渡的歷史階段中產生的。根據調查,雲南的景頗族、傣族至今仍然實行劫奪婚。在奪婚之前,青年男女已約定時間和地點。但在男子劫奪時,女人又要裝出呼救的姿態,通知家人和鄰居營救,男子便帶著伙伴設法逃走,或者把女子拖走,再派媒人正式向女家求婚,付出一定的財禮。由此可見,劫奪婚在舉行儀式之前,男女雙方已有愛情關係,而不是男子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女子。不論是真搶還是假搶,都帶有喜劇色彩。這就是劫奪婚的實際內容。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9-10。
2. 處理屍骨的方式

在中國遠古時代,人們對於死者的喪葬沒有一定的儀式,只是把死者棄之曠野溝壑之中。後來人們相信有鬼魂的存在,不忍心讓野獸去吞噬死者的遺體,於是便實行了安葬。漢族喪葬的舊習俗是土葬。從西安半坡村原始部落遺址出土的許多埋葬嬰兒的瓦罐看,約在六千年以前就有了土葬。到了殷周時代,土葬已成為喪葬的普遍習俗。少數民族中實行土葬的居多,如滿族、朝鮮族、回族、維吾爾族、塔塔爾族、哈薩克族等,蒙古族也有土葬的,納西族和藏族凶死者才實行土葬,目的是要死者永墮地下,不得轉生。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21。
3. 古代的姓

上古姓究竟是如何產生的,現在已不能詳考,只剩下一些零碎的歷史傳說。據《國語•晉語》記載,黃帝憑姬水而生長、成功,故姓姬;炎帝憑姜水而生長、成功,故姓姜。王充《論衡•詰術篇》指出,古時候是根據一個人的出生來賜姓的。譬如夏的始祖禹,是由於他的母親吃了薏苡仁而懷孕所生的,所以姓苡(姒)氏;商的始祖契是由於他的母親吃了燕子(卵)而懷孕所生的,所以姓子氏。這些記載和傳說,不管其可信程度如何,我們也可以從中對姓的來源,窺得一二。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28。
4. 古代的避諱

避諱,是中國古代史上特有的一種歷史現象。它規定臣下不得直稱君主或尊長的名字,凡遇到與君主或尊長的名字相同的字,則採用某種辦法來迴避。這種避諱制度往往造成語文上的混亂。避諱大約產生於周代,流行於秦漢,盛行於唐宋,避諱的禁令亦逐漸嚴格起來,至清代,尤其雍、乾之世,諱禁之嚴可謂登峰造極。直到民國才基本上廢除諱禁。避諱的方法有三種。第一種是改字法,即改用與君主或尊者之名意義相同或相近的字。第二種是空字法,即將應避諱之字空而不書,或作「某」,或作空格「□」,或直書「諱」字。第三種是缺筆法,即對所避之字的最後一筆不寫。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36-37。
5. 古人如何洗髮

古人洗髮,所用洗髮液,稱「稷」,也稱「潘」,是一種用粟黍之類煮成的汁水,有鹼性能去垢。這要一邊燒熱,一邊洗髮,才有效果。洗完髮,洗面(靧)的洗面液,要用高粱之類的湯汁,滑溜髮黏,沖洗畢,連同鬍鬚,也一起光潔。洗髮時, 去垢用一種較硬澀的樿(白理木做的梳子);頭髮晾乾時則用象牙做的梳子,避免傷髮。髮乾,再喝點專為洗髮洗面釀就的酒(禨),吃點乾果小菜。這時,廳堂上也響起了樂工的琴聲和歌聲。
朱啟新:《看得見的古人生活》,(北京:中華書局,2011),頁123-124。
6. 古代學生拜師要送禮嗎?

古代學生與教師初次見面時,必先奉贈禮物,表示敬意,名曰「束脩」。據載,這一習俗最早可以追溯到孔子時代。束脩,歷來解釋不同,但多數都將它理解為「十條臘肉」,這是孔子規定的拜師禮。朱熹認為「束脩其至薄者」,意思是這「十條臘肉」不算什麼厚禮。在孔子生活的年代,一般窮苦人家,只要稍作努力,還是拿得出這個禮。唐代學校由國家明確規定需採用束脩之禮,此禮主要是為了表示學生對教師的尊敬,講究心意,禮物的輕重無可厚非。教師在接受此項禮物時,往往還須奉行相當的禮節,表示回敬。弟子拜師,送上摯禮,是應該的;但是禮過重、過輕,都有失中道。孔子在對拜師禮的制定上,也表示了中道原則。
中華書局編輯部:《中國人應該知的國學常識2》,(北京:中華書局,2010),頁8。
7. 為什麼說「打官司」而不說「審官司」?

「打官司」一詞的來歷,在清代文人程世爵寫的《笑林廣記》第一卷「聽訟異同」中有記載,文中說道:官吏老爺聽訟,「無是非,無曲直,曰:‘打而已矣。’無天理,無人情,曰:‘痛打而已矣。’所以老百姓不說‘審官司’,而說‘打官司、官司而名之曰打,真不成為官司也。”中國的封建法律制度一直實行有罪推定原則,官員往往先人為主地認定犯罪嫌疑人有罪,被告一旦確定並被逮捕,官府所關注的就不再是罪與非罪的問題,而是如何證實被告被控之罪的問題。為了取得口供以便早日定案,「人進衙門一通打」,枉法刑訊以逼取口供就成為傳統司法制度中的常態。所以在一般人眼裡,「官司」往往是和「打」分不開的。
中華書局編輯部:《中國人應該知的國學常識2》,(北京:中華書局,2010),頁25。
8. 中國古代法律允許血親復仇嗎?

血親復仇是原始社會習慣法,曾經長期支配著人類行為。血親復仇引起的法律、道德衝突,即禮法衝突,幾乎貫穿整部中國古代史。先秦時期,血親復仇似乎較為普遍。進入戰國、秦漢時代,法家思想佔據主要地位,法律開始嚴格限制血親復仇。但東漢時期,因為儒術大行,血親復仇屢屢發生,依律應問斬,但執法者往往法外施恩,很少判處復仇者死刑。唐朝律法寬鬆,但依然嚴格限制血親復仇,父親祖父被人毆打,子孫還擊,對方輕傷以下,無罪;對方重傷,減罪三等;對方死人,仍要處死。宋律基本繼承唐律,規定復仇案件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元朝法律傾向於允許血親復仇。明清律承唐宋法,在復仇問題上充分考慮情理法關係。
中華書局編輯部:《中國人應該知的國學常識2》,(北京:中華書局,2010),頁31-32。
9. 古代寡婦改嫁有什麼條件?

寡婦改嫁在古時叫「再醮」。在禮制上,寡婦改嫁是一種非禮行為。其實,在《禮記》成書的時代,寡婦再嫁是被人所理解和習以為常的。漢代以後直至宋代理學出現以前,凡寡婦都有再醮的自由,如漢朝孝景帝王皇后的生母臧兒在其生父王仲死後改嫁長陵田氏。「再醮」不在婚姻的「六禮」之內,其禮俗沒有初嫁那麼複雜,再嫁不能享受傳統的「六禮」,這是對寡婦再嫁的歧視,也是給寡婦的自由。按照唐律,強迫寡婦再嫁是犯罪,「再醮」寡婦是有自主權的,所以民間有「先嫁由父母,再嫁由自身」的說法。寡婦改嫁被嚴重壓抑,在道義上被鄙視,被攻擊大逆不道,開始於宋代晚期程朱理學產生之後,「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意識開始居於統治地位。
中華書局編輯部:《中國人應該知的國學常識2》,(北京:中華書局,2010),頁50。
10. 古代可以離婚嗎?

中國古代允許夫妻依法定方式解除婚姻關係,最早叫「絕婚」,後來又稱「離異」、「離棄」、「休妻」或「出妻」。「出妻」是古代家庭中丈夫與妻子離婚的主要方式,也叫「七去」、「七出」,丈夫居主動地位,可以行使「七出」權而解除婚姻,「七出」即「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者去,多言去,盜竊去」。對於夫妻之間情意斷絕,無法再繼續共同生活的,夫妻還可以「義絕」為理由請求官府判決強制離婚。夫妻任何一方如對另一方的一定親屬有毆、殺、奸等犯罪,以及有「欲殺夫」者,婚姻關係必須解除。如果夫妻感情不和,離婚是兩廂情願,法律在所不問,即「和離」。
中華書局編輯部:《中國人應該知的國學常識2》,(北京:中華書局,2010),頁51。
冶煉鐵鋪
1. 戈

中國青銅器時代的主要兵器,盛行於殷周,秦漢後逐漸消失。屬殺傷類兵器,用於鈎挽啄刺敵人。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68。
2. 戟

春秋戰國時主要兵器之一。戟是由戈演變而來的兵器。戈的尾部叫做「內」的部分無刃,而戟則帶刃。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68。
3. 矛

長柄兵器。商代的銅矛,器身寬大,兩側的刃部向前聚成一個鋒尖,後有裝進木柄的圓孔。春秋戰國時的矛器身細長,下端有鼻或環以繫纓。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68。
4. 劍

短兵器的一種。兩面有刃,中間有脊。自脊至刃稱臘,或稱鍔。刃以下與柄分隔者稱首。首以下持劍處稱莖。短的劍叫做「匕首」。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68。
5. 刀

兵器。殷墟時期的刀是長身寬刃,並且卷頭呈彎鈎形,可裝長柄。至西周時期,刀身變得狹長些,刀頭縮小成圓刃狀,但也發現有寬刃的大刀。有的刀是寬刃長身的翹首刀,有短柄。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68。
6. 斧

斫木的工具,也用作兵器。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68。
7. 矢鏃

青銅鑄造的箭頭。矢鏃有一個尖銳的頭部和張開的兩翼。翼常呈後掠式,使射中敵人肌肉後拔出時必須擴大創傷面積。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68。
8. 距末

古之良弓名。亦作「鉅黍」、「距來」。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68。
9. 弩機

用機械發射的弓,力度很強,可以射得遠。原始的弩機,主要由弩弓和弩臂兩部分組成。弓上裝弦,臂上裝弩機,二者配合而發矢。弩比弓射得更遠,殺傷力更強,命中率更高,也更省力。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68。
10. 指南針

用指南針是中國歷史上的偉大發明之一,也是中國對世界文明發展的一項重大貢獻。指南針是利用磁鐵在地球磁場中的南北指極性而製成的一種指向儀器。最初的指南儀器叫司南,大約出現在戰國時期。從司南到指南針,當中經歷了一個漫長的演進過程。指南針究竟何時問世,現時尚無法確定。指南針的最大貢獻,是大大地促進了航海事業的發展。據考證,公元十一世紀末,指南針就開始用於航海了。大約在十二世紀末到十三世紀初,指南針由海路傳入阿拉伯,然後由阿拉伯傳入歐洲。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102-103。
11. 火藥

火藥是中國四大發明之一。它的起源與煉丹術有著密切的關係,是古代煉丹方士在煉丹時無意中配製出來的。晚唐時期,中國已用火藥來製造「火箭」、「火炮」等火攻武器。火器所用的火藥,主要成分都少不了硝石、硫黃、木炭,它們的分量比例也都大同小異。宋太祖時,馮繼升等向北宋政府獻火藥箭法,並經試驗成功。宋仁宗時編成的《武經總要》一書中,說到當時有火箭、火藥鞭箭、火球、霹靂火球等,並詳細開出了三種火藥方子。這是世界上最早的書面記錄。明代以後,火藥和火器都有很大的發展,水平相當高。中國發明火藥以後,從十二世紀起,先由南宋傳入阿拉伯國家,然後傳到歐洲。美法各國直到十四世紀中葉,才有應用火藥和火器的記載。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103-104。
12. 渾儀

渾儀是測定天體位置座標的儀器,外層「六合儀」測定—天的時間和經緯,中層「三層儀」測定四季和天體的位置。內層「四游儀」設窺管,經窺管觀測天體,可測得天體在天球的座標角度。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108。
13. 候風地動儀

張衡鑒於地震的頻繁,創造了候風地動儀,以測定地震的方位。地動儀由精銅鑄成,外形像一個大酒罎,中間的圓徑八尺,頂上有凸起的蓋子,儀器內部中央立著一根銅質「都柱」(上粗下細的棍子),柱旁有八條通道,稱為「八道」,道中安有「牙機」(發動機關)。儀體外部周圍鑄著八條龍,頭向下,尾朝上,按東、南、 西、北、東南、東北、西南、西北八個方向佈列。龍頭和內部通道中的發動機關相連,每個龍頭嘴著銜有一粒小銅珠。地上對準龍嘴處,蹲著八個銅蟾蜍,昂著頭,張著嘴,當某處發生地震,都柱便倒向那一方,觸動「牙機」,使發生地震方向的龍頭張開嘴巴,吐出銅珠,落到銅蟾蜍嘴裏,發出「噹啷」聲響,人們就知道哪個方向發生地震。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109-110。
14. 《齊民要術》

《齊民要術》是中國六世紀一部完整的、有系統的農學著作,也是世界上現存最早的一部農業科學名著。全書分十卷,共九十二篇。書中綜合整理農藝科學文獻和漢以來北方農業生產的實際經驗,內容非常豐富,涉及的範圍也很廣。從耕種操作到製醋造醬,凡是與農業生產及農民生活有關的事,都有詳細的記載。計分農藝(精耕、輪作、育種、綠肥、土壤改良等);園藝(蔬菜、果樹);林木;蓄牧(家禽、家畜的飼養);養魚和農副產品製造加工(釀造、食品加工等);及其他農業、手工業等。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115。
15. 《天工開物》

《天工開物》是宋應星任分宜教諭時撰寫的,它是中國和世界科學史上的一部重要著作。書中詳細記述了中國古代的農業和手工業技術,其中不少是在當時居於世界領先地位的工藝技術和科學創見。書中又詳細地記錄了煉鋅技術,其中介紹了密封加熱法,解決了鋅極易氧化揮發的難題,具有重要意義。書中也詳細地記載了鐵礦石變成鋼的生產過程,完全符合現代鋼鐵生產的原理。書中還介紹防治稻田八大災害的方法,至今仍在農村中廣泛流傳和應用。他還研究了土壤、氣候、栽種方法對作物品種變化的影響,提出物種隨水土而變異的科學論斷。同時注意到不同品種蠶蛾雜交後引起變異的情況,從而為人工改良蠶的品種提供了理論根據。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117-118。
錢莊當鋪
1. 刀幣

刀幣在齊國流通。其制像刀形,上有刃,下有柄。柄的一端有環。全體作偃月形,或磬折形。據考古報告,大抵都是齊與燕趙之物。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69。
2. 秦錢

秦錢作圓形,中有方孔。漢錢與秦錢同,多作圓形。其文有半兩、三銖、四銖、五銖等等。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69。
3. 寶錢

唐以後的錢幣,都稱為「寶」,並都著有年號。新君即位,即另鑄新鑄錢,歷代均如此。有稱通寶的,有稱泉寶的,有稱重寶的,有稱元寶的。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70。
4. 銀錠

宋金元明還有銀錠,是中國古代民間自由鑄造的銀塊,其品位輕重大小等無定制,交易時秤其重量,檢其成色。其種類不一,分別為元寶錠(或稱為馬蹄錠)、中錠(小元寶錠)、小錁(形似饅頭)三種,此外尚有碎銀、銀條、滴珠各種。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70。
5. 古代法律對高利貸有何規定?

歷代封建政權都對髙利貸的利率進行了一些限制。漢代有列侯因「取息過律」免爵的記載(《漢書•王子侯表》)。但實際上其約束力甚為微小,市場高利貸率一般都要高於法定利率。元代的羊羔利,明清的印子錢,都是年利本息相當或利大於本的著名髙利貸。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高利貸資金供應增加,為供求關係所決定,市場通行的「常利」趨向降低。這可從法定利率的降低反映出來,唐開元間、宋慶元間均規定私債月息四分,元明清三代均規定私債月息三分。由於出現競爭,高利貸資本的利率在降低並呈現某種利率平均化的趨向。清代典當和「以物質谷」的利率,在全國範圍內一般不超過月息三分,後來還向江南地區的月息二分取齊。
中華書局編輯部:《中國人應該知的國學常識2》,(北京:中華書局,2010),頁43-44。
6. 古代法律對典當有什麼規定?

典當業的繁榮使得針對典當行為的立法也應運而生。唐代法律規定:衣物、珠寶、田宅等物品,都是可以典當的。宋代的典當立法又完善了許多。一是對典當當事人有所限制,比如,如果家長建在,卑幼不能拿家中財物去典當,除非是經過官府許可。二是規定了典當的範圍。除田宅、金銀珠寶、衣物等外,六畜甚至奴婢也可以用於典當。但贓物不得典當,典當贓物要杖打一百下。元代規定典主在出典十天內得明確表態是否購買典物。明代明確了「典」與「賣」的區別,規定典當要交稅。清代取消對典當徵稅,規定田宅典當的回贖期限不得超過十年。民國時期規定典當的約定期限不得超過三十年,不滿十年的不能有到期不贖即為絕賣的條款等等。
中華書局編輯部:《中國人應該知的國學常識2》,(北京:中華書局,2010),頁44-45。
7. 借債和揭債是一回事嗎?

「揭債」和「借債」都是說付出高利息的借款。不過,雖然至遲宋元時代開始,「揭」就有了借債的意思(元柯丹丘《荊釵記》),但嚴格來說二者並不是性質完全相同的借貸。「揭」和「借」兩個字在民間習慣中,其意義上的區別是分得很清楚的,「借債」一般是暫時使用而不計利息的借貸,有時也用作定時付出利息的借款;而「揭債」則是用不動產作抵押的有息定期貸款,與「按揭」一詞的意義大體相仿。可見,「按揭」應當不是一個半意譯半音譯的外來詞。
中華書局編輯部:《中國人應該知的國學常識2》,(北京:中華書局,2010),頁45-46。
8. 古代的契約是怎樣的?

「契」本義是刻畫,「約」本義是纏繞,反映了古人「刻木記事」和「結繩記事」的遺風。雙方在一片竹木片的側面刻上記號,再將竹木片一剖為二,雙方各持一片有相同刻痕記號的竹木片,當兩片竹木片合對無誤時,一方就應該履行義務。刻有記號的竹木片就是「契券」,刻痕朝向當事人一剖為二後左邊的一片是「左券」,右邊一片是「右券」。不同地區,不同時期,當事人雙方哪一方持哪一片習俗不同。「左券」和「右券」合對,則稱作「合券」。秦漢時期,竹木契券已不僅僅是刻著記號的信物,人們開始在其上書寫協議的內容,用文字記載雙方的權利義務,稱為「書契」、「券書」、「書券」,不過,將其稱為「契約」的習慣一直流傳到了近現代。
中華書局編輯部:《中國人應該知的國學常識2》,(北京:中華書局,2010),頁46。
9. 合同是怎麼來的?

魏晉南北朝時期,沿襲過去的竹木簡上刻畫記號的習慣,將兩張契紙併攏,騎縫上劃上幾道記號,或騎縫上寫上「合同大吉」、合體字「合同」字樣,便於將來合對證明確屬原件。這種一式兩份的副本文書騎縫處的原件記號也就稱之為「合同」。到了唐宋時,法律規定凡典當契約必須為「合同契」一式兩份,騎縫做好記號,雙方當事人各保留一份。民間交易文書形式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後來民間把凡有騎縫記號的一式兩份文書都稱為「合同文書」或「合同文字」。明清時的商業交易一般使用「合同契」,簡稱為合同。新中國成立後,「合同」取代了「契約」一詞,成為正式的法律用語。
中華書局編輯部:《中國人應該知的國學常識2》,(北京:中華書局,2010),頁47。
10. 古人怎樣簽名畫押?

古代法律對於民間契約的簽署方式沒有統一的規定,雖然可能會有當事人不能親自書寫契約而找人代書的,但簽名認可則是要由當事人親自辦理的。唐代時,在士大夫之間流行一種草書連筆署名,連成花體字,稱為「花押」,以後歷朝的官僚士大夫都以花押簽署文件。後來,百姓在簽署契約文書時模仿這種形式,在自己的名字後面畫一個符號代表花押。到了明清時期,官私文書都已普遍使用花押簽署,有文化的人畫的花押千變萬化,但基本結構總是上下各有一橫,取「地成天平」的意思。普通百姓的花押比較簡單,大多為王字形、五字形、七字形的,最平常的是畫一個十字,因而有「十字花押」之稱。
中華書局編輯部:《中國人應該知的國學常識2》,(北京:中華書局,2010),頁47-48。
11. 古代舉債有沒有利息?

借貸在古代有計息與不計息的區分。秦漢唐宋時期,計算利息的借貸稱為「舉」,不計利息的則稱為「貸」或者「借」,放債稱「出舉」,借債稱「舉取」。債的利息被視為牛馬生犢子,秦漢時叫「子錢」,後世叫「息錢」。西周時政府已內設「泉府」放貸取息,秦漢時社會上的「子錢家」相當活躍,漢景帝發兵平定吳楚七國叛亂,從軍的貴族準備出征的行裝時就曾向「子錢家」借貸,冒險放貸的毋鹽氏在七國之亂平定後成為「子錢家」的首富。
中華書局編輯部:《中國人應該知的國學常識2》,(北京:中華書局,2010),頁46。
學院書坊
1. 宣紙

宣紙是一種書寫繪畫用紙,它具有純白、細密、均勻、柔軟、經久不變色等優點。在書寫繪畫時,潤濡性能好,又耐搓折。由於有了宣紙,中國的書法繪畫藝術才得以表現出絕妙的神采。此外,由於宣紙具有質地細密、耐老化等特點,使許多古代書畫珍品賴以保存至今,故宣紙獨享「紙壽千年」的美名。宣紙出產於安徽省涇縣等地,相傳是東漢蔡倫的徒弟孔丹所造。至唐代,宣紙已負盛名。明代是宣紙生產的鼎盛時期。清初,宣紙製造業仍然十分興旺發達,品種有單宣、夾貢宣、羅紋宣等二十多種。到了清末,由於受到列強侵略,中國的造紙業日益衰落,宣紙因為具有獨特的優越性能,才得以苟存。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105。
2. 筆

毛筆的使用,是中國書法的一大特色。毛筆始自何時,目前已難確定。據考古發現,在新石器時代的彩陶上,有些用類似毛筆的工具描繪的花紋。此外,甲骨文的「聿」字(即古代的「筆」字),就像一手握筆的模樣。由此推斷,在商代時,毛筆可能已產生。毛筆的種類很多,按性能分類,可分為硬毫、軟毫、兼毫三種。「硬毫」是用兔毫、狼毫、鼠毫或豬鬃等硬質獸毫製成。硬毫彈性足,寫字有力,適合書寫挺拔剛勁的字體。「軟毫」是用羊毫、雞毫製成。軟毫性柔,優點是儲墨多,宜寫寬厚肥實的字體。「兼毫」是由羊毫與兔毫、羊毫與狼毫,按一定比例配製而成。兼毫剛柔並濟,多為書法家使用。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124。
3. 墨

中國用墨的歷史悠久,早在新石器時代,古人已用墨色作為陶器的紋飾了。在商代的陶片和獸骨上,就有用墨書寫的文字。現存最早的墨,是在西漢墓發現的碎墨塊。古代製墨,據說是用石墨或松煙。到了晉代,以膠混和墨,質量有所提高。五代以後,製墨技術不斷改進。徽州出產的「徽墨」,更自宋代以來,就名聞全國。徽墨享有「落紙如漆,萬載存真」的美譽,用它寫字,沾水不化,可保常新。至清代,製墨技術是歷代之冠,墨由也書寫工具發展而為藝術工藝品,不但注重質量,更講究造型和裝潢。墨的種類很多,如松煙墨、油煙墨、朱砂墨等等,品質優良的墨,質地細膩,配入的膠質少,墨色光潤,敲擊時聲音清脆。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124。
4. 硯

古時叫「硏」,是硏磨色料的工具。這類工具,遠在新石器時代已經出現。西安半坡遺址出土的石器上,留有硏磨顏色的痕跡,這當是最原始的硯。漢代的硯,大多以石、陶製成,玉製的較少見。魏晉南北朝出現了瓷硯、石雕硯等。隋唐時朝,更燒製三彩硯、澄泥硯。唐代石硯,已開始講究石料,用端石、歙(攝)石、洮石等材料,製作出端硯、歙硯及洮硯。這三種硯易發墨,不損筆,是珍貴的書法用具。其中端硯的石質堅實而細膩,有發墨容易、儲水不易乾涸、歷寒而不結冰的優點。明代開始在硯上雕刻詩句、銘文,製作逐漸脫離實用,走向工藝美術創作。清硯更見精巧,講究雕刻技術、硯匣裝潢,成為供人欣賞的裝飾品。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124-125。
5. 王羲之(公元307-365年)

字逸少, 瑯琊臨沂人,東晉書法家,號稱「書聖」。王羲之出身名門望族,十二歲由父親傳授筆法要義,他即能有所領悟,學力日進。王羲之的過人之處在於他能把前人作品中的用筆結字優點,融匯貫通,結合到新的書法作品中。他的書法,歷來評價都很高。作品之中,以《蘭亭序》對後世影響最大,被稱許為天下第一行書。他的行書最能表現雄逸流動的藝術美,用筆遒媚勁健,千變萬化。王羲之的書法藝術,開拓了中國書法發展史上新的一頁,樹立了楷、行、草書的典範,為後世所學習。同時,亦代表了魏晉南北朝的書法藝術成就。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125。
6. 歐陽詢(公元557-641年)

字信本,潭州臨湘人,初唐書法家。歐陽詢自小聰穎過人,刻苦用功。有一次,歐陽詢經過書法家索靖所寫的石碑前,越看越感興趣,便索性在石碑前露宿了三日三夜,直至盡興為止。歐陽詢初學王羲之,後風格漸變,於平正中見險勁。他的書法以楷書著名,用筆方圓兼備,同時具有雄峻和婉媚的風格;字形狹窄修長,結構亦十分嚴謹。代表作為「九成宮碑」,此碑楷法精妙,前人多有讚譽。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125-126。
7. 褚遂良(公元596-658年)

字登善,錢塘人,初唐書法家。他涉獵文史書籍,精於書法,尤以楷書著名。褚遂良的書法,初時學習虞世南,其後喜好王羲之。從褚遂良留下來的作品可以看出,他的楷書如《孟法師碑》、《倪寬贊》等,很多筆畫都帶有隸書的風味。這些用隸意書寫的楷書,剛勁中顯出秀媚,藝術特色鮮明。晚年,楷書豐艷流暢,變化多姿,對後代書風影響甚大。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126。
8. 顏真卿(公元709-783年)

字清臣,京兆萬年人,中唐書法家。顏真卿自幼家貧,只能用黃土在牆上練字學書,十分刻苦。他的書法初學褚遂良,後從張旭。顏真卿的正楷端莊雄偉,氣勢開張;行書遒勁鬱勃,開創出新的風格,人稱「顏體」。顏體字形豐滿方正,結構茂密嚴整,筆畫橫細豎粗,筆力厚重。顏書的出現,影響所及,幾乎有代王羲之父子而興起之勢。顏真卿的書法作品包括篆、隸、楷、行、草五種,但成就最卓越的還是楷書與行書。他的一生勤於書藝耕耘,真行諸體傳世最多,而傳世碑刻亦甚眾,從中可以清晰考見其書法風貌的演變。代表作有《多寶塔碑》、《李元靖碑》。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126。
9. 柳公權(公元778-865年)

字誠懸,京兆華原人,晚唐書法家。柳公權善章草, 尤工於楷書。初學王羲之,並遍閱歐陽詢、顏真卿筆法,卻又不拘泥古法,標新立異,成為獨樹一幟的「柳體」。柳體骨力清挺,筆法瘦硬,結構嚴謹,與顏真卿並稱「顏柳」,同樣開創了中國書法藝術史上的一代新風,也有「顏筋柳骨」之稱。柳公權傳世的楷書較多,以《大達法師玄秘塔碑》、《神策軍碑》等最為著名。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126。
10. 蘇軾(公元1037-1101年)

字子瞻,號東坡,眉州眉山人,北宋文學家、書畫家。他早年已留心金石碑刻,提出關於書法的理論。蘇軾對於古人的書法,不宗一家,他認為前人書法各有專長,各有可取的地方。蘇軾擅長行、楷,而以行書最多。他的行書,在形態上古拙、寬博,略呈扁狀;點畫豐厚似顏體,瘦勁時又有含蓄之處。《黃州寒食詩》正是他的行書代表作,用筆堅利凝重,氣勢不凡,跌宕多變。蘇軾的楷書剛健婀娜,豐腴圓潤,他的《柳州羅池廟碑》神采倶足,王世貞評為東坡書中第一。他與黃庭堅、米芾(肺)、蔡襄並稱「宋四家」。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126-127。
11. 黃庭堅(公元1045-1105)

字魯直,號山谷老人,洪州分寧人,北宋詩人、書法家。黃庭堅善寫行、草書,尤以草書為佳,楷法亦自成一家。他的書法縱橫奇倔,波瀾老成,而且收放自如,突破了方正均勻的體例,顯出參差搖盪的姿態。黃庭堅心胸豁大,不擇筆墨,遇紙即書,直至紙盡為止,所以他的書法不為規矩準繩所束縛。「宋四家」都以行書見長,獨黃庭堅的草書雄視當代,是繼張旭、懷素之後,宋代最重要的草書大家。沈周更稱他為「草聖」。《諸上座帖》、《李白憶舊遊詩帖》均屬大草,縱橫爭折,波潤起伏,予人所向披靡之感。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127。
12. 米芾(公元1051-1107年)

字元章,號海嶽外史,世稱米南宮,原籍太原,北宋書畫家。米芾為人倜儻不羈,世又稱為「米顛」。米芾的書法奇險,不蹈襲前人軌跡。他的行書如乘駿馬,沉著而流暢痛快,字體結構隨意賦形,常予人變化莫測的感覺。他亦擅篆隸,常將篆書混入草意,有天縱之趣。米芾是「宋四家」之一,學書相當勤奮。七、八歲學顏真卿,後學柳公權、歐陽詢,又以學褚遂良最久,並上溯魏晉,臨學竹簡、鐘鼎銘文等,師承非常廣泛,但又不專一家,而是廣收博取,自創新格。若論筆法變化之多,有宋一代書家中,當以米芾為第一。米芾傳世的名作有《苕溪詩卷》、《蜀素帖》等,流傳甚廣。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127。
13. 趙佶(公元1082-1135年)

即宋徽宗。趙佶(吉)是北宋末年的皇帝,也是著名的書畫家和鑒賞家,他廣收書畫文物,並親自掌管翰林書畫院,對發展書畫起了推動作用。他本人能書擅畫,創造出獨樹一幟的「瘦金體」,瘦挺爽利,用筆輕按重收,頓折利落,具有飄逸清潤之感。趙佶的草書《千字文卷》更是繼張旭、懷素之後的傑作。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127-128。
14. 趙孟頫(公元1254-1323年)

字子昂,號松雪道人,湖州人,元代書畫家。趙孟頫(府)兼學百家,是為元代集晉唐書法大成的著名書法家,是書法史上「顏、柳、歐、趙」四大家之一。趙孟頫以行、楷書而著名,他主張遵從古法,認為書法以用筆為上,所以勤摹古人,探究筆法。趙孟頫開創的「趙體」,圓潤秀麗,優雅流暢,楷書略滲行書筆法,筆畫之間常牽絲帶縷,自然巧妙。他在書法史上,有兩大建樹。一是振興章草。章草的復興雖不能歸功一人,但趙寫得多,影響面大則是事實。一時元代書家多受他影響,愛寫章草。二是振興小楷書。在宋人當中,堪稱用力最勤。繼王羲之和顏真卿之後,趙孟頫可算是第三個在中國書史上影響深遠的大家。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128。
15. 江西廬山下的「白鹿洞書院」

原為唐李渤兄弟隱居讀書處。南唐升元中(公元937-942年),在此設書院,以李善長為洞主,置學田,聚生徒講學,名「白鹿國學」。宋太宗太平興國二年(公元977年),政府頒發《五經》令學生誦讀。南宋熙淳六年(公元1179 年),南康軍太守朱熹重修此院,並定院規,成為很有名氣的書院。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171。
16. 河南登封縣嵩山麓的「嵩陽書院」

建於五代周時,初名為「太室書院」。宋至道二年(公元996年),太宗賜書院匾額和九經印本。宋仁宗景祐二年(公元1035年)改名為「嵩陽書院」。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171-172。
17. 湖南衡州石鼓山的「石鼓書院」

初為唐人李寬讀書處。宋仁宗景祐二年(公元1035年)賜書院匾額,南宋孝宗時又加以擴充。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172。
18. 河南商邱的「應天府書院」

原為宋初名儒戚同文的舊居。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公元1009年),當地人曹誠於其舊址築起一百五十間院舍,藏書數千卷,捐給地方政府。政府以戚同文嫡孫戚舜真為主教,曹誠為助教,聚徒講學,並賜院額。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172。
19. 湖南潭州嶽麓山的「嶽麓書院」

創立於宋太祖開寶九年(公元976年),朱洞為潭州太守。宋真宗咸平二年(公元999年)地方政府擴大其規模,並賜院額和經書。南宋孝宗時,潭州太守朱熹仿白鹿洞書院制定院規,充實了教學內容,影響較大。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172。
20. 江蘇江寧府三茅山後的「茅山書院」」

宋仁宗時,由侯遺創建。侯在此教養生徒,並供給衣食。天聖二年(公元1024年),江寧知府王隨撥給書院三頃田,增加教學經費。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172。
古玩攤檔
1. 鼎

相傳夏禹收九州之金鑄成九鼎,遂以鼎為傳國的重器。此外,鼎還作為一種烹飪器,起著烹煮和加溫的作用。鼎的形狀是兩耳、圓腹、三足,商代和西周早期還流行四足長方形的方鼎。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66。
2. 鬲

鬲(力)古炊具。古時祀天地鬼神,禮賓客,必用鼎;平時煮食則用鬲。鬲為大口,袋形腹,其下有三個較短的錐形足。這種奇特的設計是為了使鬲的腹部具有最大的受火面積,使食物能較快地煮熟。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66。
3. 簋

簋(鬼)古代祭祀宴享時盛黍稷的器皿。簋也有方形的,但以圓者為多。
馬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66。
4. 豆

古代食器。初以木製,形似高足盤。後多用於祭祀。西周的豆,容器部分如圓底的淺碗,稱為盤。盤下有把握的柄,以下連圈足。春秋以後,豆盤較深,有蓋。蓋上有支撐物可仰置。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67。
5. 尊

容酒器。古代用作祭祀的禮器。口似喇叭,高頸高圈足。盛行於商代及西周。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67。
6. 壺

容酒器,可盛水。長頸、鼓腹、容體頗深,下承圈足。壺是長頸容器的統稱,其變化的式樣甚多。後來泛指大腹可盛流質的器物,如「漏壺」、「唾壺」等。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67。
7. 爵

飲酒器。深腹,前有傾注酒的流。流和爵口相連處飾有柱,後部口沿收縮成尖狀的尾,腹側有把手可執,下有三錐形足。爵盛行於商代及西周。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67。
8. 盤

承水器。直沿,平底,圈足,淺而敞口。殷周之際的盤多沒有耳。西周中期以後的盤有獸耳或附耳,圈足下則另附獸形足。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67。
9. 古代的鏡鑒

鏡即鑒。考古發掘所出土的古代銅鏡,時代最早的是齊家文化的銅鏡,至今共發現了兩面。齊家文化距今約四千年。殷代銅鏡均為圓形,鏡面近平微凸,鏡身較薄,背面中心有一拱起的弓形(或稱橋形)鈕。春秋戰國鑄制精巧的銅鏡,體現了當時青銅工藝的高度技術水平。銅鏡更是漢代銅鑄造品中最多的產品。自三國到南北朝時期,由於戰爭連綿,分裂割據,使得封建經濟發展緩慢,鑄鏡業也處在一個中衰時期。隋唐時期,國家統一,政治文化經濟繁榮,中國銅鏡進入高度發展時期。唐代以後,中國歷史進入了五代十國、宋、遼、金、元時期。由於政局的變化和民族傳統的不同,銅鏡業雖日趨衰落,但也有著明顯的時代差別和獨特的民族風格。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71。
10. 算盤

算盤是用木製造,四周有框,框內有直桿十餘枝,稱為檔。每檔穿有七枚木珠,被橫木隔開,成為上二下五。橫木稱為梁,梁下每珠代表一,梁上每珠代表五。而左檔各珠所代表的數皆為右檔的十倍。使用者可依口訣,上下撥動算珠,進行計算。珠算計數簡便快捷,是中國商店普遍使用的計算工具。元末明初,珠算盤在中國已得到普遍應用,同時也陸續傳到日本、朝鮮、印度、美國以及東南亞各國。珠算盤的問世,被稱為人類歷史上計算器的重大改革,其影響極為深遠,它可謂現代計算機的老祖宗。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111。
11. 鐘

敲擊樂器。多以青銅製,懸掛於架上,以槌叩擊發聲。從現存出土文物所見,鐘類樂器的樣式有著錯綜複雜的演變。但總括而言,鐘的形體多呈長方形,上有實心的直柄,供人懸掛起來敲擊,即所謂「懸鳴」。西周中期開始,人們依一定的音列,將大大小小的鐘組合在一起,稱為「編鐘」。在古代,鐘是統治者身分、等級和權力的象徵,常與「鼎」並提,稱為「重器」。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134。
12. 磬

敲擊樂器。磬(慶)是用石或玉雕成,懸掛於架上,以物擊之而鳴。先民在生產實踐中,發現石製工具能發出悅耳的聲音,便用來為樂舞伴奏,於是出現了磬。一般來說,石磬多呈不規則的長五角形,一邊有一至兩個圓孔,方便懸掛。商代的磬多於表面繪有似鳥或獸狀的紋飾,圖案精巧,線條流暢圓熟。這些石磬至今仍可敲擊演奏。上述的石磬都是一件單懸的,後世稱為「特磬」。商代還出現按音列組合起來的磬,稱為「編磬」,多為三件一組。磬的質料大都是石製,也有玉製或銅製的。磬在後世主要用於統治者的宗廟祭祀、朝聘和宴享等儀禮活動。而磬和鐘一樣,既是樂器亦是禮器,代表著統治者的權力和身分地位。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134。
13. 鼓

敲擊樂器。自商周以來,已出現了多種形制的鼓。遠古時代,鼓的框以陶和木為主,亦有以銅來鑄成。鼓面則用蛇、蟒、鱷魚等鱗甲動物的皮製作,也有用牛、羊皮製作的。形制大小不一,有一面蒙皮的,也有兩面蒙皮的。考古發現的木鼓因年代久遠,大多已殘毀,流傳下來的,以銅鼓較多。春秋戰國時期,盛行以編鐘和鼓作為樂隊中的主要樂器,故有「鐘鼓之樂」之稱。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135。
14. 古琴

撥弦樂器。琴身為狹長形的木質音箱,琴面拉上弦線,外側有徽,而底板則開有大小不同的出音孔兩個。演奏時右手彈弦,左手按弦,音域寬廣、音色變化豐富。春秋戰國時代,已有五弦琴和十弦琴,但弦數尚未有定制,至漢魏時發展成七弦琴。馬王堆漢墓便曾出土過七弦琴,而琴的形制亦漸趨定型。同時,演奏技巧也有很大的提高,出現了文字譜,將彈奏時的指法標記在一定的弦位和徽位上,表示樂曲的音高、節奏。琴曲的創作在漢魏六朝進入全盛時期,琴在士大夫階層中亦廣泛流傳,琴藝成了一種文化修養。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135。
15. 古箏

撥弦樂器。音箱為木製,呈長方形,箏面之上張弦,弦下設柱。柱可以左右移動以調節音高,按五聲音階定弦。傳統演奏手法是用右手拇指、食指、中指彈弦,用左手食指、中指、無名指按弦,以取得弦音的變化。箏在戰國時已流行於秦地,故又稱「秦箏」。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135。
16. 琵琶

撥弦樂器。在秦漢至唐,「琵琶」是多種彈撥樂器的總稱。這類樂器經過不斷改進,發展為阮咸、秦琴、三弦、月琴等多種形制。它們的共同特點是:圓形音箱和直柄。發展至南北朝,開始有曲項琵琶的傳入,隋唐年間更傳入龜茲琵琶、五弦、忽雷等,盛極一時。而它們的共同特點是:半梨形音箱和曲項,當時統稱為胡琴。唐宋以來,在這兩大類琵琶的基礎上,不斷改進,逐漸形成現今的形制:音箱呈半梨形,以桐木板蒙面,琴頸向後彎曲,頸與面板上設十二「柱」,用以確定音位,並張有四弦。過往的演奏方式是橫抱著琵琶,以撥子彈奏。但後來發展成豎抱,並改用五指彈奏,技法亦日趨豐富,在中樂演奏中,佔有重要位置。發展至此,「琵琶」亦成了此種樂器的專稱。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135。
17. 胡琴

拉弦樂器。唐宋時,凡來自北方或西方各族的撥弦樂器,如琵琶、忽雷等,都泛指為胡琴。後世所指的胡琴,則專指二胡、京胡之類。一般而言,琴筒是以蛇皮、蟒皮或桐木板蒙面,筒上裝琴桿,桿端設木軫(診)二至四個,木軫至筒底拉上兩條弦線。另外,以馬尾製成弓弦。演奏時,左手按弦,右手拉弓,使馬尾擦弦而發聲。用於獨奏、伴奏和合奏。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135。
18. 簫

管吹樂器。現時所稱的蕭,是單管的。其實在古時,蕭是指若干長短不同的竹管所編成的排蕭,古稱龠(若)或葦龠。而且竹管分為有封底與無底兩種,前者稱「底蕭」,後者稱「洞蕭」。但發展到唐宋以後,單管直吹的蕭曰漸流行,人們便稱編管直吹者為「洞蕭」,簡稱「蕭」。相傳這種簫本出於羌中,漢時稱為「篴」(笛的古字)或「羌笛」。初時僅有四個音孔,後經改進,發展為六孔(正面五孔,背面—孔),而上端則開一吹孔。聲音清幽,用於獨奏和合奏。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136。
19. 笛

管吹樂器。古時本稱竹製直吹的洞簫為「篴」(笛)。 隋唐以後,漸用以專稱竹製橫吹的管樂器,故又名「橫笛」、「橫吹」,俗稱笛子。笛的形制大小不一,最常見的有「梆笛」,「曲笛」兩種。梆笛音色清脆;曲笛音色潤厚,多用於獨奏、合奏或伴奏。蒙古族、維吾爾族等少數民族所用的笛,更是各具特色。
馬重奇、周麗英:《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香港:導師出版有限公司,2002),頁136。